地产爆发,高股息助力,价值()盘中摸高%!行情能否延续?

今日,地产板块迎来久违爆发,高股息亦延续强势表现。而价值ETF(510030)成份股均为“高股息 低估值”大盘蓝筹股,且涵盖多只地产板块及地产链上下游行业龙头股,受地产及高股息走强提振,盘中场内价格最高涨幅达到1.38%,截至收盘,仍有1.03%的涨幅。

成份股方面,保利发展飙涨6.28%,部分磷化工、航运、能源板块个股亦表现亮眼。截至收盘,云天化大涨5.2%,陕西煤业收涨4.27%,招商轮船、兖矿能源、中国海油等收涨超3%。

值得注意的是,年初以来,价值ETF(510030)标的指数180价值指数累计涨幅十分亮眼。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日收盘,180价值指数年内累计涨幅已高达14.6%,大幅跑赢同期上证指数(0.67%)、沪深300指数(1.37%)。

而180价值指数涨势是否可以延续呢,基本面和估值或许是主要影响因素,而当前,不论是从基本面角度来看,还是估值角度来看,180价值指数均具有良好配置价值。

地产市场持续回暖

自5月17日地产新政发布以来,地产市场持续回暖。近期,多家研究机构的最新数据显示,6月百强房企销售业绩环比增长超三成,其中,近六成百强房企实现单月业绩环比增长,近三成房企实现单月业绩同比增长。中海地产单月销售额居百强之首,创近一年来新高。1—6月累计,百强房企销售业绩同比降幅已经连续4个月收窄。

值得注意的是,价值ETF(510030)成份股包含保利发展、新城控股等地产行业龙头股以及金融、建筑、建材等多个地产链上下游关键行业的龙头个股,或将较大程度受益于地产市场的持续企稳。

财新PMI创近三年新高

今日公布的2024年6月财新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录得51.8,较5月上升0.1个百分点,地产爆发,高股息助力,价值()盘中摸高%!行情能否延续?连续八个月高于荣枯线,为2021年6月来最高,显示制造业生产经营活动扩张加速。

PMI作为宏观经济重要的前瞻指标,对整体经济有着较强的预测意义。财新PMI数据持续高于荣枯线也反映出我国宏观经济延续企稳回升态势。而价值ETF(510030)成份股涵盖金融、能源、基建等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的板块龙头股,或可较好捕捉国内经济企稳回升所带来的市场回暖机遇。

180价值指数估值仍处低位

Wind数据显示,截至上个交易日(6月28日)收盘,价值ETF(510030)标的指数180价值指数市净率为0.84倍,位于近10年31.37%分位点的低位,中长期配置性价比凸显。

展望后市,华泰证券表示,今年上半年中报验证期、海外大选验证期同步开启,市场延续缩量,风险偏好不高。当前A股风险溢价隐含的国内地产销售与海外美元指数组合或已超调,指数下行风险或有限,考虑当前的资金 估值组合及中报预告效应,“七翻身”行情或仍可期。

中金公司表示,虽然2月份以来的修复行情当下面临波折,但今年预期最为悲观时期可能已经过去,下半年稳增长政策加码结合当前资本市场政策红利下制度不断完善,以及7月即将召开的三中全会有望推进中长期改革,市场当前位置中期机会仍大于风险。

价值投资,选择“价值”!价值ETF(510030)紧密跟踪上证180价值指数,该指数以上证180指数为样本空间,从中选取价值因子评分最高的60只股票作为样本股,覆盖26只“中字头”个股!上证180价值指数成份股均为“低估值 高股息”大盘蓝筹股,包括中国平安、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板块龙头股,以及基建、资源等板块龙头股,成份股股息率高,在波动行情中具有较好的防御属性。

本文图片、数据来源于Wind、沪深交易所、华宝基金等,截至2024.7.1。风险提示:价值ETF被动跟踪上证180价值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2.6.28,发布日期为2009.1.9。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180价值指数近5个完整年度的涨跌幅为:2019年:19.49%;2020年:-3.17%;2021年:-3.37%;2022年:-11.74%,2023年:-4.13%。文中提及个股仅为指数成份股客观展示列举,不作为任何个股推荐,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方向。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投资人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投资行为负责。另,本文中的任何观点、分析及预测不构成对阅读者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本公司亦不对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评估,价值ETF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适合适当性评级C3(平衡型)及以上投资者。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以上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该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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